东台最新招聘信息(2019.10.30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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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丰镇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
为更好地服务安丰镇经济社会发展,经研究决定,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东台市安丰镇人民政府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名。
二、招聘单位
东台市安丰镇人民政府、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。
三、招聘条件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无刑事、治安处罚,行政、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。
2、东台市安丰镇人民政府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要求:年龄在45周岁以下(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大专及以上学历,熟悉计算机操作,男女不限,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四、报名事项及招聘流程
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,体检费用自理。
1、报名时间:2019年10月31日—11月6日(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2: 30—6:00),节假日除外。
2、报名地点:安丰镇组织办(政府三楼最西边办公室)。联系电话:85301617。联系人:王栋。
3、报名方法: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,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历证书、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,如有相关工作经历请提供书面证明,并填写《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。
4、招聘流程: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和录用(低于1:2该岗位不予开考)。
5、报名要求:a、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。一经发现,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;b、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。
五、录用方式
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,面试总分为100分,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。
六、体检和考察
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:1 比例确定体检、考察人选。遇有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,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七、签订劳动合同
经体检、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的,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一年一签,食宿自理。试用期为一个月,试用期工资为1830元/月。试用期满后工资、保险待遇参照我镇集体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,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。
东台市安丰镇人民政府 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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